您好,欢迎来到长沙离婚律师网-长沙最专业的离婚律师网站!

第二次起诉离婚诉讼程序

发布时间:2019-07-23 441人看过

离婚对于很多人而言不在是新鲜的话题,很多人对于离婚孩子怎么判的问题相对而言还是很看重的,但对于起诉离婚程序也存在很多不了解,尤其是第二次起诉离婚要经过的程序,对此本文作出详细介绍,欢迎阅读!
 
第一次离婚半年后,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,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,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。
 
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,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。
 
认定的标准有很多:
 
(1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 
(2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 
(3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 
(4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 
(5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;例如夫妻一方失踪2年等。

↑上一篇:离婚诉讼中的调解问题
↓下一篇:诉讼离婚的管辖
返回列表

长沙离婚律师网-长沙最专业的离婚律师网站

联系人:蒋阳媚律师
手 机:13467606306 (微信同号)
地 址: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305号万达广场A座33003室

扫码关注微信

扫码浏览手机站

长沙离婚律师网   版权所有 Copyright 2015    本站创始人:蒋阳媚律师    手机:13467606306 (微信同号)